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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桃坞高级中学校艺术教育评价制度
2023-01-09 15:44:1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和《音乐课程标准》、《美术课程标准》,进一步完善学校艺术教育的评价体系,推动学校艺术工作的开展,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特制定本评价制度。

一、组织管理

1、学校建立健全学校艺术工作领导小组总体负责领导全校的艺术工作。领导小组分工负责、明确职责,每学期开学初全面研究本学期学校艺术工作。

组 长:李雷蕾校长

副组长:王高才(分管校长)

成 员:体卫艺教处主任、学生处主任、教科处主任、艺术教研组全体成员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制定学校艺术工作计划并 将艺术教育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计划。

(2)体卫艺处制订具体艺术教育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定期组织检查。

(3)每学期校长听艺术课不少于4次,分管校长不少于6次。

(4)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严格落实国家艺术课时规定。

(5)教科处建立艺术教学考核制度,设立有关资料,加强过程考核,并将考核情况计入业务档案,作为晋级、评审、奖励、评聘的依据。   

二、教育教学管理

1、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中小学艺术课程设置的规定和要求,开足上好艺术课。将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列入课表,严格实施。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挤占艺术课时间。

2、学校制订艺术运动工作方案、基本要求。

3、艺术教研组严格教学常规并加强艺术教育课程的教学研究与改革,提高教学效果。坚持集体备课、校本教研(每学期教研活动不少于10次,并有参加人员记录和活动记录)。

4、学校根据不同兴趣爱好成立多种艺术兴趣小组(社团),保证学生掌握至少1项日艺术技能。

5、学校每年举办学校文化艺术节。

6、艺术教师严格依据课程标准组织艺术教学,教学计划、单元计划、课时计划齐全,确保完成教学任务。积极参加培训、继续教育。

三、条件保障

1、艺术教师数量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2、艺术专用教室符合国家要求,设施管理规范,设备有专人负责管理。

3、公用经费按规定用于艺术活动支出,满足学校艺术工作需要。

四、测试评价

1、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实施艺术课程测评,不断提高学生作品欣赏、艺术知识技能综合运用的素养。

2、做好学生平时的过程性评价记录,建立可跟踪学习档案,纵向观察学生的发展与变化。

五、检查监督

1、学校公布阳光艺术运动监督电话。

2、利用公告栏、家长会和校园网,每学期通报一次学生艺术活动情况。

六、发展目标

1、不断创新学校艺术活动内容和形式,增强校园艺术氛围;

2、以现有的艺术社团和选修课程为主阵地,坚持开展活动,打造特色品牌;

3、建立学校艺术团,训练形式常态化,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竞赛。

苏州市桃坞高级中学校

202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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