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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第四中学校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2020-03-06 14:47:26


为了加强学校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广大师生的素养,使学生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的良好习惯,提高我校的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健全组织领导

学校要把环境卫生工作作为学校工作要务,由校长亲自负责学校全面卫生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切实落实学校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二、环境卫生管理要规范化、经常化

1.促进学生养成教育,健全制度狠抓落实,提高师生保护环境卫生的意识。

2.充分利用学校宣传栏、广播、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校园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调动广大师生开展整洁行动的积极性,提高参与意识,营造好的整洁行动氛围。

3.积极开展有学校自己特色的环保实践活动,提高师生的环保积极性。

三、美化校园改善环境质量

1.定期检测教室课桌、黑板的采光情况,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要求。

2.必须保持教室、宿舍、阅览室等公共活动场所的空气流通,做好通风设备设施的管理。

3.做好学校周边环境、场所的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减少或禁止噪音,保证教学、工作、生活的正常开展。

4.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实验室的废弃物,随时清除生活垃圾,营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

5.抓好学校校容校貌治理、消除“四害”、校园清洁等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6.绿化学校环境,学校要投入部分资金美化优化学校环境。

四、加强校园卫生管理

1.每日对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活动室、办公室、实验室、厕所等校舍和公共活动场所进行清扫与消毒,经常开窗通风,每天通风2-3次,每次至少30分钟。

2.开展卫生设施安全检查。对公共场所特别是宿舍、食堂和洗手间的洗手水龙头进行全面检修,确保畅通可用,水龙头不足的要及时增设。

五、检查情况通报

建立定期的突击检查评比制度,学校卫生工作小组成员要对学校环境卫生进行天天检查,并进行统计评比,奖惩分明,记载及时,资料齐全。













苏州市第四中学校

2018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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