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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家长书
2018-12-24 10:07:29

尊敬的家长:

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教育工作的大力支持!

根据苏州市政府第 139号令,《苏州市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于 2017年 1月 1日起正式实施,我市划定的禁放区域内(禁放区域示意图附背面)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口密度日益增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等负面效应不断显现,为了给孩子们一个安全、宁静、绿色的生活环境,我们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请您和您的孩子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不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和您的孩子心手相携,共建美好生活。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祝您全家生活幸福、平安快乐!

 

 

               苏州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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