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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第四中学校晚自修教室管理规定
2018-12-05 15:00:38

晚自修教室是住宿学生自习的场所,必须保持教室的有序、肃静、整洁。良好的教室环境对学生良好学习习惯的养成和优秀品格的形成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为保障全体住宿学生能在一个优美、洁净的环境中愉快地学习、健康地生活以提高学习效率和效果,特制定本规定。

1、 晚自修开始时全体住宿同学必须按时(18:30前)进入教室, 不得迟到。(有特殊原因不参加晚自修或可能迟到必须有班主任批准的请假条);晚自修过程中未经值班老师批准, 不得擅自离开教室;晚自修结束后除值日人员外,其他同学不得在教室逗留。

2、进入教室必须衣着整齐, 不准穿背心、拖鞋等。

3、所有同学必须按编定的座位入座, 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和搬移桌椅。

4、晚自习过程中不准在教室内交头接耳、 大声喧哗等;不得阅读言情小说、武侠游戏、玄幻类等书籍;不准在教室内开展棋类、牌类等,拍打各种球类及嬉戏打闹;不得在教室内进餐或吃零食(不得把零食带入自修教室);不得将手机等电子设备带入教室。

5、 保持教室卫生清洁。不随地吐痰, 不随地乱丢果皮、 废纸、 杂物和其它垃圾;严禁乱涂、 乱画、 乱张贴等。

6、爱护自修教室内课桌椅及设备。 如有损坏丢失, 追究责任, 按价赔偿。

7、实行轮流值日制度。值日生每天按照值日表的安排打扫卫生并带走垃圾,并负责关灯、 关窗和锁门。



苏州市第四中学校

201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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