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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第四中学校学生仪容仪表基本标准及管理规定
2018-12-05 15:15:48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学校对学生的管理,正确引导和教育学生,规范学生仪容仪表,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养成良好的生活和行为习惯,展现中学生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提高学生素养,创优校园文化,营造和谐、温馨校园环境。依据《中学生守则》、《中小学生行为规范》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学生仪容仪表规范”管理方案。

二、主要内容:

A:仪容仪表基本要求:整洁大方,朴素得体,符合中学生身份。

B:具体要求: 

1、发型基本标准

(1)男生发型:男生不留长发,颈发不超过发际两横指,鬓发不超耳朵,鬓角不超耳垂,额前不低于双眼,不烫发、不染发、不留胡须、不打发胶、魔丝等定型剂,保持自然。

(2)女生发型:头发整齐清洁、不烫发、不染发、不散发披肩、发卡不过于异型、花哨,保持自然。

2、面部要求

(1)不画眉、纹眉、不绘眼影、不涂唇膏、不抹粉(学生参加文艺演出除外)。

(2)不穿耳洞,不戴耳环。

3、着装基本要求

(1)升旗仪式,重大集体活动统一着校服或空乘制服。

(2)进入校园不穿背心、吊带衫、无袖衫、透视装、低胸装、洞洞裤等不符合学生身份的奇装异服,女生穿裙子必须过膝。

(3)提倡学生在校服装简朴大方,不时装化、不盲目攀比、不购买高档名牌衣物,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

(4)倡导学生购买穿着合身的衣服,不得穿着怪异,盲目追求时髦。

4、穿鞋要求

(1)学生在校应该穿球鞋、运动鞋、平底休闲鞋,不得穿高跟鞋(空乘统一制服日除外或特殊活动除外)。

(2)校园内不踩鞋跟,不得穿拖鞋。

5、指甲要求

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保持指甲干净整洁。

6、其他要求

(1)不佩戴饰物及其它挂件(包括项链、手链、玉佩、耳环、戒指等)。

(2)不得纹身,校内不准戴墨镜。

(3)平时自觉佩戴校卡,主动接受学校仪容仪表检查。

(4)上学用双肩书包,保持书包整洁,不允许以时装包、购物袋替代书包。

三、管理措施:

(1)每班专门设一名仪容仪表监督员(可由班、团干部兼任),负责本班学生的仪容仪表督促工作,原则上每天至少检查一次。

(2)班主任负责该班学生仪容仪表的检查、监督、指导、整治,原则上每周检查两次。

(3)学生处不定期检查集中力量对学生仪容仪表进行突击检查,原则上每月检查两次。

(4)学生会每周对各班学生仪容仪表检查,遇不符上述规定者将告知其班主任,并限期停课进行落实整改。

四、相关处理规定

1、    对于仪容仪表不规范的学生,一经发现,初次限期停课整改,再犯同学视为对无视校纪校规的学生,学校将按《学生违规违纪处理条例》相关规定处以警告及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2、对老师在教育管理学生的过程中,凡不服从管教,顶撞老师者,视情节轻重处以严重警告、记过及以上处分。

3、凡被处分者,均记录在电子学籍档案及纸质档案中,在毕业综合素质测评中直接记载不合格,并缓发毕业证,取消所有评优,包括毕业后学校不开具一切优秀、合格等证明。

4、凡违纪或仪容仪表等受到处分,当事学生操行等第为不合格,并不得参与学校各项评先评优活动、不得参加校级以上组织的各类表演活动。所在班级不得获得活动月度流动红旗,学期末不得评为文明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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