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 旨
时光荏苒,日月如梭,三年风雨,我们一路走来。求学之艰辛, 唯有自知。然竞争无处不在,只有团结互助,才能生存和发展.我们渴望纯真的交往和情感的渲泻,唯同学相聚方使我们返璞归真。虽然我们天南地北,偶得一聚。然空乘班同学,游离,则一分子;相聚,则一团队。成立同学联谊会,定期聚会,互通信息,励志共勉,增进友谊,共同发
展,共忆往昔美好岁月,使之成为精神寄托之所,心灵小憩纯净之地。同时也为增强与校友、母校的联系与交流,促进母校的发展作贡献。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苏州市第四中学校空乘班毕业生联谊会。(以下称本会或联谊会)
第二条 本会以学生自治为
主,学校及老师给予指导与支持。
第三条 所有联谊会成员有义务遵守联谊会之章程。
第四条 联谊会每年组织一次集体活动,所有成员除特殊情况外有义务参加。
第五条 本会会址设在苏州市第四中学校内。
第二章 会 员
第五条 凡承认本会章程,愿意为本会积极工作,均可申请,填写会员登记表,报本会理事会审核通过后即能成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本会会员享有下列各项权利:
一、在会中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会组织的活动有提出建议的权利。
三、会员享受本会各项权利及参加本会所举办之活动。
四、成立联谊会理事会,理事会成员由联谊会成员大会选举产生。设顾问若干名,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2名,常务理事5名,任期3年。
第七条 本会会员有下列各项义务:
一、维持母校及本会声誉。
二、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承担本会委托的工作的义务。
三、及时将自已的学习、工作成绩和有关资料反馈给母校。
第三章 任务与活动
第八条 本会主要任务如下:
一、同学纪念册之编辑、出版等事宜。
二、毕业生就业、发展等研讨、座谈及其他联谊、聚会等有关活动。
三、为母校发展建言献策。
第四章 章程修订
第九条 本章程如有未尽事宜,需经会员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出席人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始得修订。修订方式由理事会全体成员会议決议。
第十条 修订后之章程,理事会通过后报告校长室。
苏州市第四中学
空乘班毕业生联谊会
2008年 2月18日